證得了諸法的實相,就知道沒有我執、也沒有法執,剎那之間便能滅除墮入阿鼻地獄的罪業。
我若是用妄語欺騙眾生,情願自己招受拔舌地獄、如塵沙般無量劫的苦報。
永嘉大師證道歌 · 第二段 證實相,無人法
證得實相之人,了知人我與諸法皆空,剎那間便能滅除阿鼻地獄的重業。永嘉大師並立誓言:若我所說是妄語欺誑眾生,甘願自招拔舌地獄塵沙劫的果報,以此表明所說句句真實。
證實相,無人法,剎那滅却阿鼻業。
若將妄語誑眾生,自招拔舌塵沙劫。
證得了諸法的實相,就知道沒有我執、也沒有法執,剎那之間便能滅除墮入阿鼻地獄的罪業。
我若是用妄語欺騙眾生,情願自己招受拔舌地獄、如塵沙般無量劫的苦報。
「實相」是一切法的真實相狀。證得實相的人,了知「人」(我)與「法」(外境)都沒有固定不變的實體,人我雙空。罪業是從我執與法執而造,執著一破,罪業便失去了根基,所以說「剎那滅却阿鼻業」。這與《六祖壇經》「一燈能除千年闇」同一個道理。
永嘉大師在此發下重誓:若所說是妄語,甘受拔舌之報。這表示他所說的一切都是親身證驗,絕非虛構。修道人對於所講、所傳的道理,也應當有這份真誠與責任——沒有證到的,不說證到;不明白的,不裝作明白。
「剎那滅却阿鼻業」是說覺悟的力量,而不是鼓勵人放心造罪。真能證實相的人,自然不會再造惡業。對一般人而言,懂得這個道理,就更應珍惜覺悟的機會,勇於懺悔,不再重犯。
第二段告訴我們:覺悟能在剎那間轉化重業,因為罪業本無自性;同時以大師的誓言提醒我們,說法與做人都要真誠不妄語。讀此段,願我們對自己的言語負責,不說虛妄之言,並相信一念覺悟的力量。
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上》記載,曾子的妻子要去市集,兒子哭著要跟去。妻子哄他說:「女還,顧反為女殺彘。」(女,同「汝」)等她回來,曾子正要抓豬來殺。妻子阻止說,那只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。曾子說:「嬰兒非與戲也。」孩子沒有辨別能力,事事向父母學習;今天欺騙他,就是教他欺騙。母親欺騙孩子,孩子就不再相信母親,這不是教育之道。於是真的把豬殺了,煮給孩子吃。
啟示:一句承諾,哪怕是對孩子說的,也要兌現。不妄語,是修道與做人的根本。
出處: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上》
一位在道場分享心得的講師,有一次被問到一個他不熟悉的問題。他沒有隨口搪塞,而是坦白說:「這個問題我還沒有把握,回去查證、請教前輩後再跟你分享。」一週後,他果然帶著詳細的資料回覆。
提問的人說,正因為他肯說「不知道」,後來他說的每一句話,大家都格外信任。
啟示:說法要真實,不懂不要裝懂。對所傳的道理負責,就是對聽的人負責。
一位年輕人曾因衝動犯下大錯,服刑期間十分自責,覺得人生已經沒有希望。一位志工告訴他:「過去的錯不能抹掉,但你現在的每一個念頭都是新的。」他開始讀書、學手藝,出獄後踏實工作,還常去輔導其他迷途的青年。
啟示:罪業雖重,一念覺悟便能轉向光明。重要的不是過去造了什麼,而是現在選擇什麼。
第一至第十段
第十一至第二十段
第二十一至第三十段